各系(中心),教职工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研究生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聘电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1名,现就公开选聘院长助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长助理的主要职责与任职条件
院长助理主要协助院长具体分管学院科研管理、科研平台建设、研究生培养管理等工作。
院长助理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
3.综合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奉献意识强。
二、选聘程序
1.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布置院长助理选聘工作并组织民主推荐;
2.个人自荐报名,自荐人填写《电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自荐表》;
3.组织考察,个别征求全院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职工意见;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院长助理拟聘人选;
5.公示,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
6.学院印发聘任文件,并向校党委、行政和相关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系(中心)和教职工党支部要认真动员和鼓励符合院长助理任职条件的教师自荐报名。
2.全院教职工要正确对待本次院长助理的选聘工作,积极推荐合适的院长助理人选。
3.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要主动报名,努力为学院发展多做贡献。
电力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电力工程学院院长助理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