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5:40,学院在南湖校区材料电力楼B414会议室召开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许宏志,院长助理、院电气与动力工程实验中心主任张晓,电气工程系系主任邓先明,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系主任王利军,元党政办公室主任赵海琳,电气工程系副主任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马草原、夏晨阳,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副主任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何光艳、赵培涛共同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许宏志主持。
会上,作为分管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许宏志首先对前一阶段在学校统一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检查中暴露出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此基础之上,他结合2月19日、3月15日和3月28日深入学院各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检查了解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亟待改进的问题,并对有条件进行整改的实验室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明确要求。
按照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院党委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许宏志牵头,院党政办公室和电气与动力工程实验中心共同制定了《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编制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台账。
会上,许宏志副院长对《规定》的制定过程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和解读,对《规定》的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从目前学院实验室日常管理使用的现状出发,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提出了诸如“部分实验室实验用房无法按照安全操作标准配置”、“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部分危险品没有集中规范的购置程序”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乃至全体教师的安全管理操作技能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会议最后,许宏志副院长表示,在现有条件下,全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尤其是各实验室的具体负责人一定要不断强化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排查、记录和整改工作,对于有条件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一步整改到位的,各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报送学院和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按计划整改落实。他表示,学院将会将此次会议上各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提出的瓶颈性问题向学校相关部门如实反映,学院自身也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和督查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保障。
会后,与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立即针对会议内容,对各自分管负责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排查整改安排。学院随后也将继续对全院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